检测
委托软件检验检测按下列顺序进行。步骤逻辑不可颠倒;各步说明可在质量体系文件中细化。
01
委托方说明软件类型、检测目的(如质量评价、验收配合)、期望依据的标准或特性,以及样品/版本交付方式。可通过本站「检测咨询」提交。
本步不报价、不承诺周期、不自动判断能否出具带 CMA 标志的报告。
02
本机构对照资质认定证书附表,评审:
评审结论可能是:受理并按 CMA 报告签发;受理但不加 CMA 标志(仅当本机构明确提供且合同写明的技术服务);或不予受理。超出附表的项目,不能出具带 CMA 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。
03
在受控环境中按方法实施检测、记录原始数据。委托方应按合同提供样品、账号、文档配合。检测过程中发现可能影响公正性或范围的变更,应重新评审。
04
授权签字人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报告。带 CMA 标志的报告须符合标志使用要求(标志与证书编号同时出现等)。报告交付方式以合同为准。
签发后,委托方可使用「本机构报告核验」查询编号是否在台账中。该核验不等于监管部门验真。
具体清单以合同附件为准。收费标准本期网站不公示、不自动报价。请勿通过询盘表单发送身份证号、完整源代码密钥或与本次咨询无关的敏感个人信息。
软件检测依赖约定环境。环境、工具与配置变更可能影响结论,须按合同与作业指导书受控。因委托方未按约定提供样品或访问而导致无法实施的,按合同处理。
委托资料按保密声明管理。发现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时,本机构可回避或拒绝委托。
对检验检测行为的投诉请使用「投诉与举报」,不要使用检测咨询表单。您也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。